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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論《天津圖書館藏紀曉嵐刪定〈四庫全書總目〉稿本》的編纂時間 夏長樸

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21日 15:11  点击:[]

提要:2011年影印出版的《天津圖書館藏紀曉嵐刪定〈四庫全書總目〉稿本》,是現存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稿本中,最新也是最先影印出版的資料。此一文獻的出版,對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方式與修訂重點,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,對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文獻研究而言,其重要性不言可喻。就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文獻學研究而言,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究竟在何時,是確定本稿本學術價值與判定《總目》編纂過程的重要關鍵,因此探討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,自然是刻不容緩的要務。此前,筆者與北大歷史系劉浦江教授曾先後發表論文,討論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,雖然結論不同,但由於不同的原因,使得我們的初步嘗試,都有或多或少的瑕疵,並沒有達到原本預期的目的,這是一個缺陷,有待於重新的探討與論定。

本文之作,在賡續前作,再次探討這一稿本的編纂時間,以尋求其在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編纂過程中的適當定位,希望藉此確定這部稿本的學術價值,為學界提供研究參考。

關鍵詞:《四庫全書》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紀曉嵐

一、前言

2011年影印出版的《天津圖書館藏紀曉嵐刪定〈四庫全書總目〉稿本》(以下簡稱「津圖《紀稿》」),是現存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稿本中,最新也是最先影印出版的資料。此一文獻的出版,對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方式與修訂重點,提供了第一手的資料,對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文獻研究而言,其重要性不言可喻。就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文獻學研究而言,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究竟在何時,是確定本稿本學術價值與判定《總目》編纂過程的重要關鍵,因此探討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,自然是刻不容緩的要務。此前,筆者與北大歷史系劉浦江教授曾先後發表論文,討論此一稿本的編纂時間,雖然結論不同,但由於不同的原因,使得我們的初步嘗試,都有或多或少的瑕疵,並沒有達到原本預期的目的,這是一個缺陷,有待於重新的探討與論定。

二、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內,另有誤羼入的其他《總目》稿本殘卷。

由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並非完本而是殘稿,雖說如此,殘存的稿本仍有七十卷之多,為《總目》全書的百分之三十五,份量相當可觀。但通讀整部「津圖《紀稿》」,會發現影印問世的這部書稿,其實羼入了一些不屬於此一稿本的其他《總目》的殘卷,在進入主題討論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纂時間前,有必要先將這些殘卷加以剔除,以便就完整的「津圖《紀稿》」進行較深入的討論,這是進行本文論述時應優先處理的部份。

誤收入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其他《總目》殘卷,包括影印本的卷七十七(史部三十三)、卷一三六、一三七(子部四十六、四十七)及卷一五一(集部四),這些殘卷的版式與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影印本的其他部份明顯不同,差異相當清楚,極易加以區隔。以下就此先行討論:

1.卷七十七除卷端標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七」,小題標「史部三十三」外,未標「地理類存目六」。僅首葉版心有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七」,既無邊欄、魚尾,亦未標部類名稱,更缺葉碼,全卷皆如此。又於卷末標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七」,與「津圖《紀稿》」他卷體例不同。加以所收各書錯簡極夥,排列順序混亂,常有前後顛倒,排列次序多異於殿本、浙本的現象,如:

a.《崇恩志略》七卷下接《晉錄》一卷、《長溪瑣語》一卷…;

b.《增補武林舊事》八卷、《帝京景物略》八卷下接「右地理類古蹟之屬三十七部三百七十二卷皆附存目。」《豫章今古記》一卷、《西湖繁勝錄》一卷…。

類此現象皆與殿本、浙本不同,疑係抄手誤抄所致。

錯簡之外,本卷提要內容誤抄頗多,如:

a.《帝京景物略》提要「所附諸詩…」以下,誤抄《山東考古錄》提要「四種,其三皆雜剽《日知錄》…或是時所遺稿本,亦未可知也」一段文字;b.《天府廣記》提要「其中倉場,漕務附」下,本應為「戶部選舉貢院附禮部之類,…大抵瑕多而瑜少也」,然抄手誤抄《帝京景物略》「命重輯日下舊聞,…益可為覆瓿用矣」一段文字;

c.《山東考古錄》提要「然《說鈴》載炎武書」之下,本應為「四種,其三皆雜剽《日知錄》…或是時所遺稿本,亦未可知也」,而誤抄《天府廣記》提要「戶部選舉貢院附禮部之類,…大抵瑕多而瑜少也」一段文字。

上述種種現象的存在,使得本卷的完成度遠遠不及其他各卷。

由此可知,卷七十七應屬另一稿本或錄副本,其抄寫時間亦可能早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所收其他各卷,否則與「津圖《紀稿》」他卷差異不應如此之大。

2.卷一三六首頁標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三十六」、「子部四十六」、「類書類二」,卷一三七首頁標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三十七」、「子部四十七」、「類書類存目一」,然二卷均無邊欄、無版心,亦無魚尾,版式不同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其他各卷。此兩卷字跡相同,應出自同一抄手。有此種種差異,此二卷與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其他各卷亦非同一稿本。

3.卷一五一,首頁首行即標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五十一」,次行標「集部四」,又次行標「別集類四」。全卷均無邊欄、無版心,亦無魚尾,與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其他各卷版式亦不同。本卷著錄各書之順序同於殿本而異於浙本,其抄寫時間應晚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其他各卷,亦晚於浙本,可能在浙本、殿本之間。

以上四卷除版式不同於他卷外,均未編葉碼,亦無紀昀修改更動痕跡,頗疑為時間不同之其他稿本或錄副本,或早於或晚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。其後故宮整理《總目》殘稿時混入此稿,此四卷應分別看待,另作處理,不宜與其他各卷列為同一稿本。

上述四卷外,卷四十九史部紀事本末類的《欽定臺灣紀略》七十卷一書提要(頁3-559),以另紙抄寫,版式全異於他卷,版心無「欽定四庫全書總目」,魚尾下亦無「史部紀事本末類」字樣,未編葉碼,僅於首葉魚尾下以行草標明「欽定臺灣紀略」六字,書眉紀昀加注「此篇補在《石峰堡紀略》之後,《綏寇紀略》之前」。提要末原署「乾隆五十四年四月恭校」,墨筆改為「乾隆五十五年七月恭校上」,其後又刪去此十一字。就上述現象觀察,可知本條為乾隆五十五年(1790)七月另行補入提要,非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原有。

因此,本文所探討的《津圖紀稿》編纂時間,既不包括上述四卷,亦不包括《欽定臺灣紀略》提要,這是本文論述的前提。

除此之外,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卷首七卷中,部分亦可能為其他《總目》稿本羼入,因而造成卷首「聖諭」與「諭製詩」、「諭製文」之間時間矛盾現象,影響到《津圖紀稿》編纂時間的判定。茲事體大,影響深遠,暫時予以保留,留待下節正式討論《津圖紀稿》編纂時間時,再一併納入處理。

三、《津圖紀稿》編纂時間的討論

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纂時間究竟在何時?由於「津圖《紀稿》」並未標明抄寫時間,又缺乏具體的文獻,這個問題的確相當難以回答,只能以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時間做為論述的參考。可以確定的是,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時間開始得相當早,而刊刻的時間卻極晚。

乾隆三十八年(1773)五月,即有將四庫諸書提要「輯成總目,依經史子集部分類」的上諭,次年七月「四庫全書館」即遵旨進呈提要彙編「總目」,以供御覽,此一編輯形式經高宗核定後,即正式展開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工作。乾隆四十六年(1781)二月《四庫全書總目》初稿完成呈覽,高宗又做了若干修訂的指示,同時要求《四庫全書》完成後,將《四庫全書總目》與《四庫全書考證》列於《四庫全書》之首。以此為準,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編纂,其「呈覽」的初稿,時間即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,這應是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編纂時間的上限,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成時間自不可能早於這個時間。

至於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刊刻完成,則要遲到乾隆六十年(1795),這一年的十一月,原戶部尚書曹文埴上奏,報告刊刻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竣工,他說:

竊臣於乾隆五十一年奏請刊刻《四庫全書總目》,仰蒙俞允,並繕寫式樣,呈覽在案。續因紀昀等奉旨查辦四閣之書,其中提要有須更改之處,是以停工未刻。今經紀昀將底本校勘完竣,隨加緊刊刻畢工。謹刷印裝潢陳設書二十部、備賞書八十部,每部計十六函,共一千六百函,恭呈御覽。其板片八千二百七十八塊,現交武英殿收貯。再,紀昀曾知會臣於書刊成之日,刷印四部,分貯四閣,茲一併印就,請飭交武英殿總裁照式裝潢,送四閣分貯。查是書便於繙閱,亦應聽武英殿總裁照向辦官書之例,集工刷印,發交京城各書坊領售,俾得家有其書,以仰副我皇上嘉惠藝林之至意。伏祈睿鑒。

可見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即已著手刊刻《四庫全書總目》,其後因查辦四閣之書,其中某些書籍抽出或補入,原有提要必須因應更換;某些提要因有違礙不妥文字,也必須適當校改增刪,因而中止未刻。一直到紀昀完成整部書稿的訂正校勘工作,才重新恢復《總目》的刊刻作業。這一耽擱,延遲到乾隆六十年十一月,武英殿將這部書刊印完竣,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的最後定本,也就是武英殿本《四庫全書總目》才正式面世,距離高宗皇帝核定編輯此書,已有二十多年之久。就此而言,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稿本的修改工作,至遲應在乾隆六十年十一月之前即已告竣,而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纂抄寫,其時間理應早於乾隆六十年十一月,這是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編纂時間的下限。簡而言之,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纂時間,必然在乾隆四十六年二月與乾隆六十年十一月這一段時間之內,以下即根據相關文獻記載,探討《津圖紀稿》的編纂時間。

(一)就「卷首」體製的差異,可知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竣時間,不應早於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。

此前,在拙撰〈《天津圖書館藏紀曉嵐刪定〈四庫全書總目〉稿本》的編纂時間與文獻價值〉一文中,筆者曾根據「津圖《紀稿》」卷首收有乾隆〈御製詩〉與〈御製文〉六卷,論斷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成時間應早於乾隆四十六年二月。由於新證據的發現,於今看來,這個判斷頗有誤差,必須依據考訂後的相關資料,重新加以推定。

「津圖《紀稿》」與「武英殿本」(以下簡稱「殿本」)、「浙江杭州刊本」(以下簡稱「浙本」)《總目》的最大差異,在於「卷首」部份。浙本、殿本《總目》的「卷首」雖有一卷、四卷的不同,但其包含的項目其實相同,也就是說二者都有「聖諭」、「進表」、「欽定四庫全書勘閱繕校諸臣職名」、「凡例」及「門目」等項目。與二者相較,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「卷首」則差別頗大,明顯不同,不僅缺少「進表」,同時亦無「欽定四庫全書勘閱繕校諸臣職名」。最大的區別則在於,「津圖《紀稿》」較諸浙本、殿本《總目》,另多出了六卷「御製詩」、「御製文」。亦即是「聖諭」之後,津圖《紀稿》」即接「卷首」之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,均為「御製詩」;「卷首」之七,則為「御製文」,然後才是「凡例」。此六卷「御製詩」、「御製文」的存在,為探討「津圖《紀稿》」的編纂時間,提供了極具參考價值的線索。

乾隆四十六年(1781)二月十三日,清高宗在看過《四庫全書》館進呈的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稿本之後,下了一道上諭:

據《四庫全書》總裁奏進所辦《總目提要》內,請於經、史、子、集各部,冠以聖義、聖謨等六門,恭載列聖欽定諸書及朕御製、御批各種。所擬殊屬紛繁。…至閱其總目,特載朕前後修書諭旨及御題四庫諸書詩、文為卷首,所辦未為盡協。《四庫全書》體大物博,將來書成之日,篇帙浩繁,舉何為序?所有歷次所降諭旨,列之總目首卷以當序,事屬可行。且官撰諸書,亦有以諭旨代弁言者,自不得不如此辦理。至朕題四庫諸書詩、文,若亦另編卷首,將來排列,轉在列朝欽定諸書之前,心尤未安。雖纂校諸臣尊君之意,然竟似《四庫全書》之輯,端為朕詩文而設者,然朕不為也。著將所進詩文六卷撤出,仍分列入朕御製詩文集內,俾各為卷首,則編排在列朝欽定諸書之後,而四庫書內朕所題各書詩文,列在本集首卷,庶眉目清而開帙了然。將此諭令館臣遵照辦理。欽此。